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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斯楞放下手里的骨头,擦了擦手,想了想,还真就给李乐算起了账。

“先说羊。我这儿八百多只基础母羊,多是单胎,一年下来,能出一千三四百只羔子,就算成活率九成多,能有一千二百只左右出栏。”

“羊羔养到七八十斤出栏,这两年行情,我的是乌珠穆沁羊,品种好,价格高,一只羔子能卖八九百,好的时候上千,去掉我自己用的,毛收入,差不多一百万出头。”

“牛,两百多头,大部分是母牛,留着下犊、产奶。每年出栏三四十头肉牛,一头一万到一万五。牛犊也能卖些。牛的毛收入,五六十万。”

“马主要是自己用,卖得少,偶尔卖几匹好马驹,算零花。”

李乐心里加了加,“啧啧,那也不少了,去掉成本呢?”

“去掉成本.....”阿斯楞掰着手指头,“牧场最大的两块,草料和人工。”

“草料,光靠草场不够,尤其是冬天和接羔季节,得买。干草、青贮、玉米、豆粕……一年下来,少说二三十万。这还不算自己打草、贮草的人工机械成本。”

“人工,我自己家人忙不过来,除了我表姐和姐夫,还有吉日格勒五个人,管吃管住,一年工资加起来十几万。忙的时候,比如剪羊毛、打草、接羔,还得请短工,又是钱。”

“还有兽药、疫苗、配种费用,一年好几万。车辆、摩托、拖拉机、打草机、捆草机这些机械,要烧油,要维修折旧。棚圈、围栏、水井,要维护。电费、网费、手机费……零零总总,又是大几万。”

“这还不算最大的风险。”包贵在一旁插话道,“老话说,家趁万贯,带毛的不算。”

“牲口是活的,病、灾、偷盗,哪一样都能让你血本无归。一场大雪灾,牛羊冻死饿死一片。一场口蹄疫或者布病,整个羊群都得扑杀。就算没大病,平常的寄生虫、普通病症,死上几头,那也是钱。”

包贵耸耸肩,“外人看着毛收入一百五六十万,刨去所有这些成本,落到手里,能有三四十万利润,就算很不错的好年景了。要是遇上灾年,或者市场行情不好,价格跌了,忙活一年,白干不说,还可能倒贴。”

一旁龙梅用生硬的汉语说道,“去年冬天雪大,买草料就多花了七八万。前年羊肉价跌,少挣了十多万。”

阿斯楞点点头,“这活儿,赚的是辛苦钱,更是看天吃饭的钱。人再懒点,管理跟不上,就算年景好,也可能亏得底儿掉。牛羊不会说话,但你伺候不好它们,它们就死给你看。”

李乐听完,心说,投入巨大,风险极高,利润却并不像外人想象的那么丰厚。

所谓的那些卖头牛交学费的“草原富豪”,更多是固定资产的累积,而非流动的现金。而且这固定资产,还异常脆弱。

“这么看,风险大,利润薄,还真不算特别挣钱的买卖。”李乐感叹。

“可不么。”包贵接口道,他喝了一大口马奶酒,打个酒嗝,“就这,还得一年到头365天无休。牧民的生活并不是田园诗,不是扬起鞭儿轻轻摇、白云下面马儿跑,是一年到头的艰难、劳累、寂寞、无聊.....”

“那些书上写的,什么每天清晨徜徉在薄雾中,呼吸新鲜空气,穿梭在开满鲜花的草地上,浑身带着朝露的痕迹回家……那特么不是牧民,那是牧民家的狗。”

“牧民早晨天不亮就得起来挤奶、喂料、清理圈舍,忙得脚打后脑勺。一切陷入浪漫主义情怀的叙事,都是可以商榷的。你要是想了解真正的草原,就不能只看那些充满了诗意和再加工的文字。”

他看向阿斯楞,“阿哥,你给李乐和弟妹说说,正儿八经的牧民,一年到头,一天到晚,到底是怎么过的?让这些城里人开开眼。”

“你丫不是城里人?”

“可我有生活,我待过,你有么?”

“我有酒。”

“噫~~~~”

阿斯楞笑了笑,又给大家碗里添上奶酒,“一年么,就是跟着季节走,围着牲口转。农民种地人误地一时,地误人一年,牧民转场晚几天,牛羊就要饿瘦一圈。”

“春天,最忙是接羔。母羊下崽,你得整夜守着,帮忙接生,照顾弱羔,给母羊补充营养。春风大,天还冷,圈里要点炉子,生怕冻死一个。”

“接完羔,要给羊羔打耳标,灌药,防病。接着是剪春毛,全家齐上阵,抓羊,捆羊,剪毛,分类,打包,累得腰都直不起来。”

“夏天,就是抓膘。把牲畜赶到夏营地,看着它们别跑丢,别让狼叼了,别生病。早上三四点起来挤牛奶,煮奶茶,做早点。然后骑马出去,看看草场,看看水源,把畜群赶到草好的地方。中午吃点肉干炒米,下午继续看着。晚上太阳落山前,得把散开的畜群收拢,赶回圈附近。夜里还得起来一两次,听听动静,防狼防盗。”

“秋天,打草,储草。这是体力活,也是技术活。草什么时候打最有营养,怎么晾晒,怎么捆扎,怎么堆垛,都有讲究。一家人忙得昏天黑地,就为了给牲口准备过冬的粮食。同时还要找农技站给牲畜配种,为明年接羔做准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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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冬天,到定居点,看着闲了下来,可守着棚圈过日子,喂草,喂料,饮水,清粪一天不干都不成。而且最怕白灾,大雪封了路,草料运不进来,就得冒着风雪,破雪放牧,那真是拿命在拼。也怕黑灾,冬天不下雪,干旱,牲畜没水喝。一年到头,没个闲的时候。”

“一天呢?”听着这些和书上文章里不同的,牧民的真实生活,大小姐轻声问。

“一天?”阿斯楞笑着道,“就说,夏天在夏营地,天亮的早点儿,四点多就得起来,女人挤奶,羊的牛的马的,收集起来,要有揽收的,能卖钱,剩下的自己做奶豆腐奶皮子煮奶茶什么的。吃过早饭,男人先去羊圈牛圈转一圈,看看有没有生病的,有没有下崽的。然后吃点东西,喝足奶茶,就骑马出去,把畜群赶到选好的草场。这一出去,可能就是一天。”

“中午,可能带点干粮,也可能就在外面凑合一口。得时刻盯着畜群,防止它们跑太散,防止混群,赶走想偷羊的鹰或者狐狸,查看草场有没有毒草,水源干不干净。”

“下午,太阳偏西,就得慢慢把牲口往圈的方向赶。回到家,天都快黑了。把牲口赶回来,再挤一遍奶。然后检查、补饲、清理棚圈、喂夜草,饮夜水。吃完晚饭,累得倒头就能睡。夜里还得警醒着,听狗叫,防狼,防偷盗的。夜里有时候还得去下夜马。”

“下夜马?什么意思?”

“刚也给李乐说了,放马与放羊的不同,马群是在草原上到处游荡的,羊群白天在草原上放牧,晚间回营盘子。马群没有营盘,汉人说,马不吃夜草不肥,所以下马夜就是夜里去跟着马群转,去放马群饮水吃草。”

阿斯楞说着,一仰脖,又一茶缸奶酒下肚,继续道,“下夜马倒没什么,最大的危险是狼。”

“狼?草原狼?”

“嗯,”阿斯楞点点头,“这边有营盘,狼不太敢来,但是草原上就不一样了。早些年环境不好,狼少了不少,这两年又多了起来。”

“这还只是平常。要是遇上母羊难产,你得伸手进去掏,牛得了臌胀病,你得用套管针给它放气,马腿瘸了,你得找药给它敷,打草时机器坏了,你得冒着酷暑趴在地上修,冬天半夜羊圈塌了,你得顶着寒风去抢修…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天天如此。”

包贵端起酒碗,跟阿斯楞碰了一下,仰头喝干,哈出一口酒气,咧嘴笑道,“所以啊,要治那些文青的矫情,别跟他们扯什么人生道理。就把他扔草原上,不用多,三天,就三天。让他凌晨三点被冻醒去添草料,让他骑着马在暴雨里追跑散的羊,让他亲手给生病的牛灌药,让他尝尝被牛虻蚊子围攻的滋味。”

“住蒙古包,冬冷夏热,外面零下三十度,里面靠牛粪炉子,稍微离远点,照样冻得哆嗦。夏天蚊虫多,叮得你浑身是包。没水没电,喝的水得去几里外的河里打,要么喝化了的雪水,不过这水里时不时会有羊屎蛋子。”

“想吃肉,肉是有的,但天天吃,试试?没有蔬菜,没有水果,维生素全靠砖茶和偶尔采的野菜。让他们体会一下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顿顿吃羊肉,偶尔换换牛肉、马肉,什么感觉?”

“想要离群索居,寻清净,方圆几百里,人烟稀少,想去哪儿去哪儿。可最近的小卖部,骑马来回得一天。想买包盐,得计划着来。想见个人,赶集的时候。平时,就是一个人,一匹马,一群羊,一整天,没人说话。到时候就知道什么叫孤独了。

“你们知道为什么牧民都好客吗?为什么见到陌生人就热情地请进蒙古包、端奶茶、端手把肉吗?就是因为孤独久了。盼着来个人,说说话,听听外面的声音。最难熬的,就是这个孤独。”

李乐想起刚才回来时,大小姐站在门口等他的那个身影。那一刻的安心,是因为有人在等。而牧民的每一天,都在等,等下一个客人,等下一次赶集,等明年春天,等又一个四季轮回。

包贵又说道,“现在草原上的年轻人,越来越多的宁愿去城里打工,进厂,送外卖,哪怕累点,哪怕受气,至少晚上有灯,有网,有人说话。不愿意回来接这个班。太苦,太累,太靠天吃饭,也太孤独了。”

两人的话,让李乐和大小姐陷入了沉默。

炉火噼啪,映照着龙梅和宝力高被草原风和岁月刻出深深痕迹的脸庞。那张脸上有疲惫,有风霜,但更多的是坦然和坚韧。

那些曾经在书本上、在歌曲里、在臆想中出现的,关于“策马奔腾、大口吃肉、大碗喝酒、天当被地当床”的浪漫想象,在这平实的叙述面前,像阳光下的露水一样,迅速蒸发,露出底下粗粝坚硬的生活原貌。

那不仅仅是诗和远方,那是日复一日的劳作,是与自然搏斗的艰辛,是面对风险的无力,是深入骨髓的孤独。

浪漫属于短暂的过客,而生活,属于这片土地上沉默的大多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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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的英雄主义,或许就是认清了生活的全部真相之后,依然在春天接羔,夏天抓膘,秋天打草,冬天抗灾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守护着这片草原,和草原上的生命。

阿斯楞忽然笑了笑,“起势,习惯了就好。这片草原养了咱们祖祖辈辈,咱们守着它,应该的。”

“其实吧,也有好的时候。春天,看着刚下的羊羔站起来,晃晃悠悠地找奶吃,夏天,赶着牲口在水草好的地方,躺在草地上看星星,秋天,打完草,垛得整整齐齐,心里踏实,冬天,一家人围在炉子边,喝奶茶,吃肉,聊天……也有滋有味。”

“就是,别老想那些有的没的,踏踏实实过日子,就挺好。来,干一杯!!”

李乐和大小姐举起杯子,几个人一碰,“干!”

。。。。。。

一顿饭,人不多,还有龙梅和宝力高汉话说的不怎么利索的,但草原的酒桌上有种魔力,只要歌声一起,酒杯就再也放不下来。

一杯接一杯,不知是为了酒,还是为了那歌声里的辽阔与苍凉,抑或是为了这一刻的相聚,无论什么烦恼,似乎都能暂时被那醇厚的酒液和苍凉的调子溶解、冲散。

于是,当马奶酒的后劲开始像草原上缠绵的晚风一样,悄悄在龙梅高亢而婉转,没有任何修饰的歌声中浸润到每个人的四肢百骸时,包贵已经站在了毡房中央,用他那壮硕的身躯扭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舞步,像是摔跤手试图模仿蝴蝶,又像是熊瞎子踩到了热铁皮。

宝力高坐在一旁,拉响了马头琴,琴声苍凉而悠扬,像草原的风穿过岁月。

阿斯楞端起面前的银碗,低沉的呼麦声从他胸腔里震荡而出,像是大地深处的回响。

一曲终了,又拿起一支古朴的冒顿潮尔(胡笳),嘴唇轻触管口,那声音便如同从远古传来,苍凉、辽远,让人想起千年前在这片土地上迁徙的牧人,想起他们的喜怒哀乐,想起那些被风沙掩埋的故事。

在这片歌声里,肉香、奶茶香、与马奶酒的醇厚混在一起,织成一张无形的网,把所有人都笼罩其中。

大小姐靠在李乐肩头,笑得肩膀直抖,也跟着拍手。她喝得不多,但马奶酒的后劲缠绵,此刻颊上那两团酡红便洇开了,从颧骨一直蔓到耳根,连脖颈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、暖玉般的粉。

眼眸因酒意而显得水润迷蒙,少了白日里见人时那种清明和分寸,多了几分娇憨,眼波流转间,漾着些慵懒的、不自知的媚。微微张着嘴,跟着节拍胡乱哼哼,手在李乐胳膊上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,打了几下便乱了。

那笑容也慢半拍似的,漾开来,带着马奶酒特有的、微酸的甜香。

听着,看着,偶尔小口抿一下碗,像只餍足后晒着太阳的猫。

李乐低头看她,她正好抬起头,对上他的目光,傻傻地笑了笑,嘟囔了一句什么,大概是韩语,又大概是胡话,反正听不懂。

“你念叨什么呢?”

大小姐忽然抬起手,指了指他的鼻子,吃吃地笑起来。

“你鼻子……红了。”

李乐摸摸自己的鼻子,又看看她。

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,“我的耳朵……热。”

说完,脑袋一歪,又靠回他肩上,嘴里继续嘀咕那些没人能听懂的话。

另一边,包贵已经坐不太稳了。身子往前倾,双手撑着桌子,脑袋跟着节奏一点一点的,像只啄米的鸡,忽又猛地一仰头,整个人差点往后倒下去,被阿斯楞眼疾手快一把捞住,才没出洋相。

阿斯楞扶稳他,笑着摇摇头,目光扫过桌上吃得差不离的杯盘,伸出手,在李乐肩上拍了拍。

“醉倒在毡房,不过让炉火白白烧旺。行了,差不多啦。再喝,这位摔跤手就得躺倒,这位仙女也得飘起来。”

李乐会意,笑着点头。他先扶起身边已经有些坐不稳的大小姐。大小姐倒也乖顺,借着李乐的力道站起来,身子软软地靠着他,嘴里含糊地咕哝了句什么,温热的气息带着奶酒香,拂在李乐颈侧。两条腿却还知道迈步子,只是迈得歪歪扭扭,像刚学走路的孩子。

阿斯楞走到桌边,一把将包贵捞起来。包贵含糊地抗议了一声,无果,阿斯楞把他往腋下一夹,那动作熟稔得像夹一袋草料。

四人出了毡房。草原夏夜的风,凉飕飕的,带着青草的腥气和远处淖尔的水汽,扑面而来。那风像一把软刷子,从头到脚刷了一遍,刷得人一个激灵。

李乐脚下微微一个趔趄,心说,这马奶酒后劲绵长,倒有些像南方的黄酒,初入口温软,不知不觉上了头,许是体质,又或者是什么说不清的缘故,再一阵风吹来,只是微微晃了晃,那股子酒意又嗖地缩了了回去,步子又稳了。

阿斯楞夹着包贵,去了东边那间小一点儿的毡房。李乐则半扶半抱着脚步虚浮的大小姐,走向旁边那座。

撩开纱帘进去,里面点着一盏光线柔和的太阳能灯,光线略显昏暗,却足够看清简单的布置,还有股阳光晒过羊毛和干草的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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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乐把大小姐扶到床边,一挨到床沿便软软地歪了下去。李乐俯身给她脱鞋,手刚碰到脚脖子,“啪”的一声,后背就被拍了一下,随即,就就听见一声带着惊喜的轻呼,“呀!李乐,快看!”

“嘶,你轻点儿....”李乐一呲牙,转过头,“看啥?”

“看上面。那个窗子。”

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。大小姐指着毡房圆形穹顶正中央那个敞开的陶脑(天窗)。

草原的夜晚凉意深重,陶脑上原本覆盖的毛毡(乌日和)白天被拉开通风,此时尚未盖上,露出一方深邃的天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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